8月5日14时40分,乐亭大队执法人员郭伟、赵虎联合养护工区人员对设立在路肩上的广告牌进行了拆除。 8月4日乐亭大队执法人员郭伟、赵虎巡查至沿海高速天津方向104+760与K87+340处时发现了两面由同一家公司设立的广告牌,且广告牌紧贴在高速公路护栏板,已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属于违法非公路标志。由于广告牌上只写明了该公司品牌名称,未注明联系方式,无法联系该公司前来自行拆除。为了尽快消除该违法设施,5日下午乐亭大队积极联合乐亭养护工区,使用升降车、切割机等专用工具对非法设立的广告牌进行了拆除。 今后的工作中,乐亭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的力度,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,做到发现一起,制止一起,清理一起,教育一起,确保路域环境的良好和道路的安全畅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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