冀州大队清明节前对救援公司进行督导检查

2021-04-02 14:44   作者:郭燕广 来源:衡大支队冀州大队

为营造辖区的良好通行环境,依法监管高速公路救援工作,冀州大队清明节前对辖区救援公司进行督导检查。  4月1日上午,冀州大队执法人员到辖区救援公司进行督导检查。对救援公司的救援车辆、装备、三联单填写、上岗证、车辆粘贴二维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,并提出以下要求;一是在接到救援电话后,一定要做到早、快、严并在5分钟内出发,严格杜绝拖延上道时间;二是救援公司要加强与各部门相关成员信息沟通,遇到突发状况要及时和路政、高速部门取得联系,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突发现场进行救援。三是救援公司要做好音频、视频、文字记录等相关档案资料的留存和管理工作。四是积极应对恶劣天气,定期对救援车辆、装备进行检查,对救援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,确保在紧急时刻不掉链子,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,提高救援质量。五是救援完毕后,请当事人扫描上岗证或救援车辆粘贴的二维码,对救援公司的救援服务进行评价,杜绝天价收费的现象发生。

辖区救援公司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路政部门工作,认真开展道路车辆救援服务,保障辖区内高速公路安全畅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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