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全面规范执法行为,不断提高执法服务水平,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,乐亭大队在5月26日组织中队长以上人员集中学习了交通运输厅印发的《交通运输执法人员“十不准”“十必须”“五提倡”举措和行政执法用语规范的通知》。
学习伊始,首先由张明国大队长传达了《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“十不准”“十必须”“五提倡”举措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语用规范的通知》精神,对文件提到了全面公示、深入学习、狠抓落实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;随后与会人员就当前执法工作中自身存在的问题、解决的办法、应对的举措等逐一的进行了发言和讨论,并达成了广泛的共识;最后就落实文件要求提出了三点要求。一是将把措施和用语规范编辑成册,每名执法人员人手一份,随身携带、经常学习。二是开展集中学习、自己学习、交流研讨、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,将学习往深里走、往细里走、往实里走,做到入脑入心、知行合一、学以致用。三是在大队驻地明显位置处悬挂条幅,向社会和公众展示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促进规范文明执法。
会议的召开,统一了思想,提高了认识,树立了信心,增强了观念,为推进执法人员规范公正的执法和文明优质的服务,奠定了基础,做好了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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