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3日下午,乐亭大队执法人员魏国彬、王红江巡查至沿海高速天津方向K62+800处时,发现应急车道内停放着一台升降车,有人员站在升降梯内对监控设施进行拆装。经对现场检查,发现存在着反光锥桶摆放距离短且间距大、没有安全员、着装不规范、无任何警示标志等安全隐患问题,由于当时车流量较大,且接近昌黎服务区入口处,一有不慎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。执法人员一边疏导指挥车辆,示意其减速慢行,防止发生交通事故,一边对施工现场负责人出示了执法证件,表明了执法身份,对其不规范的施工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根据《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、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和《路政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了停止施工、设备撤场、培训整改的处理决定。面对执法人员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有理、有据的工作行为,施工负责人承认了自身行为的错误之处,表示服从路政人员的管理,执行路政人员做出的决定,将安全标志标牌配备齐全、人员安全意识达标后再进场作业。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,施工人员撤离了所有装备和人员。
针对因不规范的路面施工作业,偶有交通事故发生的实际,接下来的工作中,乐亭大队将采取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、把好安全培训关和现场监管关等方式方法,做到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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