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广泛深入开展全国第21个“安全生产月”,紧紧围绕“遵守安全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”这一主题,不断强化安全防范责任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6月7日,保津支队机关组织全体职工召开了“安全生产月”动员部署会。
会上,保津支队支队长李立军同志传达领学了集团公司、路政总队《关于印发2022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》,并结合路政工作实际,对本次的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。
一要加强值班值守,高效处置应对。进一步加强机关值班纪律,严遵信息报送流程,确保上下畅通、保障到位、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紧急事件。
二要加强宣传学习,筑牢安全思想根基。充分利用网络平台、悬挂条幅、召开安全警示教育会等多渠道多方式开展《安全生产法》主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,带头遵法、学法、守法。
三要强化隐患排查,筑牢安全基础。结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,突出辖区内重点部位、薄弱环节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。坚持以防为主,防抗救相结合,修订完善防汛、恶劣天气等应急预案,适时开展专项应急演练。
四要毫不松懈,坚持警钟长鸣。结合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,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、剖析事故案例等方式,推动安全生产进一步深入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、厌战情绪。
目前,保津支队按照上级“安全生产月”有关要求,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和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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